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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福州5月28日電 (吳茜 蓋山綜)福州一女子由於長期失業怕母親責怪,謊稱自己是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並藉此詐騙被刑拘。
  福州市蓋山派出所28日介紹,2014年5月19日,民警接到男子老林報警稱: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騙了他兩萬塊錢,請求民警幫助。
  原來,在2013年11月份,老林在沃爾瑪超市購物時結識了一位歲數差不多女子白某。兩人聊得投緣,期間老林向白某訴說自己孫子想上好點的小學可惜沒有門路。
  聽完老林的傾訴,白某興奮的對老林說自己女兒劉某建是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或能幫忙。老林當即和白阿姨約好雙方見面的時間。
  2013年11月23日,劉某建來到老林家中,看見這麼年輕的副廳長,老林也有過疑慮,但是疑慮很快消除了,劉某建說可以很快幫忙解決其孫子的入學問題,前提是要準備5000元的活動經費,老林沒有多想就給了劉某建。
  2014年4月25日,劉某建再次來到老林家中並告訴老林,為打通關係,還需要5000元,老林想想這是正常的,又給了劉某建5000元。
  2014年5月19日,老林的親戚被打了,而打人的人卻沒有被抓,老林又想到了劉某建,於是和劉某建取得聯繫。劉某建隨即告訴老林,事情很容易擺平,但是要10000元的活動費,老林半信半疑的把錢給了劉某建。
  可是過了些日子,老林發現其交待辦的兩件事都石沉大海,沒有音訊,這才發覺自己遇到騙子了,急匆匆來到蓋山派出所報警。
  在瞭解事情的經過後,民警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對嫌疑人展開摸排,判斷嫌疑人一定還會再次利用“副廳長”這個身份實施詐騙,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利用假身份,向“副廳長”求門路的機會,把嫌疑人約出來。
  經過民警耐心預伏守候,最終將嫌疑人劉某建(女,32歲,武夷山人)抓獲。
  經審訊,嫌疑人劉某建對自己假冒省公安廳副廳長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劉某建供認由於自己長期沒有找到工作,怕母親責怪,於是就謊稱自己在省公安廳上班,而且是副廳長。由於母親沒有多少文化知識,就相信自己女兒,詐騙得來的錢也被自己用於揮霍。
  目前,嫌疑人劉某建已被刑拘。(完)  (原標題:福州一年輕女子假冒“省公安廳副廳長”詐騙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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